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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大肚子不一定是怀孕

骑兵对步兵拥有着先天优势,骑兵就像装甲车一样,对步兵有着碾压性的优势。

只是非常可惜,这股响马太过自以为是,或者说,他们只是响马,不是骑兵,就这样冒然就冲了过来。

骑兵对步兵虽然有优势,但是,却不能靠近步兵,要不然,近战乱战,骑兵目标大,不灵活,反而容易被步兵围殴。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三四十名响马,被迅雷铳一阵乱射,当场就倒下了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想跑,已经晚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斗,开始得匆忙,结束得更加迅速。

短短一柱香工夫,战斗完全结束。

全旭的家丁兵有两名在近战中被砍伤,伤势不重,并不影响行动,伤势最重的是一名叫杨栓住的倒霉蛋,他在去牵马的时候,被那只脾气暴烈的大红马,用头撞了一下,躺在地上半天没有爬起来,估计摔得脑震荡了。

全旭有些兴奋,这次缴获,获得了二十二匹马,虽然响马的马,也不见得是什么良马,至少,他们可以形成骡马化行军。

大车上装上他们宿营时,用的铁锨,家丁兵们拿着铁锨,直接在官道边上的沟渠里,直接就地挖个大坑,将响马的尸体扔进去,迅速清理现场。

那些被火铳击中的马尸,自然也没有浪费。

剥皮的剥皮,开膛的开膛,全旭的家丁兵标配就是斧头,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拿着斧头,把马肉大卸八块。

徐彪望着这些马肉道:“全爷,天气太热,马肉容易变臭,这可怎么办?”

全旭很想直接说丢掉,三娘一脸不舍得的道:“前面有个松树林,拿松树一烤,马肉可香了!”

全旭想了想道:“如此也好,咱们进林子!”

现在已经是五月上旬,全旭不知道袁崇焕杀毛文龙的详细时间,可是无论他如何赶路,想到抵达皮岛,至少需要五月中旬,甚至下旬。

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把速度提上来的。

听到全旭的命令,众家丁大喜,他们马上动手,把马肉放在大车上。

这些大车用人推的时候,一辆大车装着五六百公斤东西,现在有了马,再装七八百公斤也压不坏车辆。

总共十九匹死马,拥有的马肉加起来也就**千斤,倒也不算费事。

众家丁兵抵达松树林以后,开始处理马肉。

这次全旭带了一哨家丁兵,也就是五十个人出来,携带了五口不锈钢桶,充当做锅的大锅,这种不锈钢桶是一百升的,使出起来非常方便,挖着炉灶,就可以烧火做饭。

大块的马肉直接剁成拳头大小的肉块,洗干净之后,用水煮去血沫子,然后整包整包的火锅底料倒进不锈钢铁桶里,把马肉倒进去,大火猛炖。

不多时,五口不锈钢桶里就冒出诱人的香辣气息。

五口不锈钢桶其实远远无法炖下十九匹马的马肉,更多的家丁兵们则是拿着松枝,用刀止削掉松枝枝的皮,穿着马肉块,放在火上烧烤着。

很快就肉块就发出诱人的香味。

全旭自然不用吃大锅饭,马车上装着全旭的炉子,不过,马肉其实小锅炖肉不香。

全旭也跟着众家丁兵们一起烧着马肉,当然,孜然和调味品是三娘的专属,众家丁兵只有细盐和辣椒面儿。

随着一个时辰过后,马肉炖得松软可口。

众家丁兵们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丝毫没有任何不适应。

五十余人最多也就干掉一匹马的马肉,剩下的马肉在煮熟以后,再用火烘干,制成马肉干,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了。

缴获的骏马,让全旭麾下的家丁兵的速度提高了不少,原本他们每天既使强行军,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现在有了二十二匹马,加上全旭马车上的两匹,共计二十四匹骏马,速度提高了一倍。

大名府到登州府,全程一千三百多里,全旭原计划半个月才能抵达,然而,随着这些骏马的缴获,他直到五月初七这天,就抵达了登州境内,全程用了九天时间。

看着登州的界碑,全旭笑道:“今天晚上之前,咱们赶到登州城,有热水、热饭,大鱼大肉,随便吃,管够!”

众家丁兵非常开心。

这一路上,众家丁兵确实是没少吃马肉,然而问题是任何东西吃多了,就感觉不到美味了。

刚刚开始第一顿吃马肉的时候,他们五十个人,干掉了足足一匹马,平均每个人吃了将近五六斤马肉。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只吃下了半匹马的马肉,第三天更少,只有一条马腿肉,每个人不到半斤肉。

六七天下来,这些马肉依旧还剩下大半,不过他们拿着马肉,在跟上跟百姓们换了不少野菜和蘑菇,也算是改改口味了。

就在路过一个面积不大的池塘里,突然看到池塘边上围着两三百号人,众人拿着木棍、榔头、扁担,喊打喊杀,乱成一团。

全旭以为这是附近的村落因为水源的问题发生械斗,这种事情在古代、哪怕是几十年前,都非常常见。

走的距离更近一些,全旭这才发现,众人包围中,用猪笼子装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女人的衣衫有些凌乱,嘴里被塞着破布。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黑壮黑壮的,拿着一把柴刀,与众人对峙着。

少年的身手相当敏捷,十几个百姓硬是没有拿下他,反而被他接连放倒五六人。

一名族老模样的人,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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