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络游戏>洛杉矶之王>134.午夜玫瑰

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国际机场,世界第三十繁忙的机场。

林峰租了一辆奔驰e级等候在机场外面。安妮跟随体育时报随队记者团出现在眼前,一大群人,搞得林峰略汗。

“安妮小姐?”林峰远远朝着她挥手。

见到奔驰里坐的是林峰,安妮立刻拖着行李箱跑了过来。

“租了一辆车?你可真是铺张浪费。”

安妮跟自己的同事们挥了挥手,便很自然地坐进了副驾驶。

“为了方便我们的记者同志,没有车在这样的城市寸步难行。”

林峰拍了拍方向盘。

已经是晚上七点,睡了一下午的林峰精神抖擞。安妮她们在九点的时候要举行第一次新闻会议,关于明天比赛采访的。

当记者很辛苦,尤其是随队记者,需要跟着球队飞来飞去,几乎没有空闲时间,都在采访与准备采访的路上。

林峰告诉她,希望明天比赛结束后能采访一下他,林峰喜欢对着摄像机的感觉。

安妮认为没有问题,现场采访的记者就是她,选择谁是安妮的自由。

晚餐选择披萨填饱肚子,两人温存了一会,安妮便要投入到工作中去,每逢客场比赛是最忙的时候,不像在洛杉矶主场那么便利。

晚上十一点,林峰开着车在明尼阿波利斯街上闲逛,这辆车租了两天,让他停在车库里总觉得有些浪费。去哪里好呢?林峰突然有了主意,他要去标靶中心旁边的训练馆打会球,那是24小时开放的球馆,球员们可以随时去那边练习。

上场打马刺发挥出色,林峰打算继续保持状态,临近午夜去球馆似乎有些晚,但这种感觉还不错,就好像凌晨四点的洛杉矶。

明尼阿波利斯不如洛杉矶繁华,晚上这个点钟路上行人很少,但是几家大型夜店外面还是很热闹,各色跑车以及俊男靓女。

林峰开车经过的时候甚至有超短裙美女跟他打招呼,但现在他的兴致全在篮球上,那个圆鼓鼓的家伙永远不会开口抱怨,你把它拍到地上时很快就会弹上来,是最忠实可靠的朋友。

森林狼是一支年轻的队伍,1989年初入联盟的前几年经常垫底,直到他们选中了天才高中生凯尔加内特,这才迎来球队历史上第一位全明星队员。

站在标靶中心外面,里面就是明天将要奋战的地方,林峰总是对这种事情充满热血,体内流淌着加里史密斯的血液,那是个真正热爱篮球的家伙,把篮球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

旁边的训练馆不大,大概就是一块封闭篮球场和些常见的训练器材。看样子平时无人管理,尤其是在半夜,更不可能有人会来这里。

午夜时刻,球员们要么蒙头大睡要么在各种派对上嗨皮,尽情享受高工资带来的畅快生活。

快要进训练馆时,林峰隐约听到了篮球拍击地板的声音,像是有人在里面打球,但整个训练馆漆黑一片,没有任何灯光。

虽然心怀社会主义科学,但林峰的心脏也是咯噔一下,难道幽冥界也有篮球赛?或者说这个世界上自己并不是那个唯一的幸运儿。

他没有退缩,毅然决定进入球馆,倒要看看在黑暗中打篮球的到底是人是鬼。

他慢慢靠近门口,清晰的听到篮筐晃动的声音,显然刚刚那堆铁家伙经历了一次暴扣,力道十足让篮筐响个不停,结果是一个男人的喘息声,不同于活塞运动,而是极富能量的声音。

至此,林峰确定在里面摸黑打球的至少是个男人,即使是幽灵也是一个披着磁性声音外衣的家伙。

篮球不断撞击地板,林峰停住脚步仔细聆听,里面的家伙运球频率很快,而且节奏感超强,这种声音让林峰痴迷。

这让他想起比希勒教练经常挂在嘴边的节奏感,作为一名控球手,节奏性必不可少。要把运球当作是乐器演练,如同拉小提琴或者是吹萨克斯,达到手与意识的协调同步。

显然,里面摸黑的那个男人做到了。而且在黑暗中做到这一点难得可贵。

林峰猜测他是故意不开灯,黑暗环境更能锻炼这种能耐,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人球合一的话,那到了明亮的赛场上几乎是无敌的。

里面的人会是谁?首先,是一名职业球员,这一点毋庸置疑,业余球员很难达到这种境地。

标靶中心旁边的训练馆,那必然是森林狼的球员,有如此娴熟技能的人,林峰第一个想到威金斯,贵为2014年的选秀状元,威金斯可谓才华横溢,拿到近乎3000万的大合同后开始走养生路线,尽管无数人批评他打球态度不积极,但威金斯是那种随便打打就得分上20的球员。

但是这家伙在几天前的比赛中首节出场8分钟便受伤离场,森林狼主教练明确表示他不会在跟湖人的比赛中上场,那么威金斯自然不会出现在午夜的训练馆里。

那么会是谁?第二个想到的是吉米巴特勒,大概再过几个月,巴特勒会告诉媒体,这支森林狼里最有天赋的是唐斯,最受上帝眷顾的是威金斯,而他自己是最努力的。

以巴特勒的努力程度,完全可能出现在午夜的训练馆,他甚至可以一整天泡在这里,全力以赴准备明天晚上的比赛。

从首轮30顺位打入全明星,这位顶级小前锋有着铁人一般的毅力。林峰甚至开始思考见到他后该说些什么。

嗨吉米,我是湖人新秀加里史密斯,能加入你的训练吗?

吉米可不是个态度温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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