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都市现代>我死后成了妖>0026 终曲:你若祈求赐予,我则施舍黑夜

非常公司京州总部一共有五进院子,说是院子,实际上每一座面积都相当之大,关于这一点,随便找个皇族府邸参考一下,就可以略知一二了。

在这五进院子中,最里面这一座也是占地最大的一座,上万平方米的面积,眼下一半塌成了深坑,一半嵌进去了一块巨石,而在这之前,这里风景秀丽,花团锦簇,相传是王爷与妃子们嬉戏的地方。

非常公司占了这座宅子之后,对这座院子改动也是最小的,除了建一栋拘留所,一栋实验室,基本保留了后花园的原貌。

实验员们每天干着地狱恶鬼一样的工作,却欣赏着人间天堂一样的风景,只能说,人心对美好的向往是高度一致的,人心对丑恶的追求则各有各的不同。

比如实验员里,有的就喜欢把人搞得血淋淋的,有的则喜欢犯人相对完整,所以前者常常动刀子,后者常常灌开水,总而言之,这是品味差异,谈不上谁比谁更人道。

再比如莫征,以往他处置妖怪的手法也绝对谈不上人道,基本上是怎么解气怎么来。

你说这样显得三观不正,应该改一改?

不不不,在莫征这儿,三观压根就不值钱,一个亲眼见过娘把爹吃了的孩子,一个进过铜牛,受过剐的年轻人,你跟他谈什么不好,非谈三观。

他捏碎自己的人心那一刻,就扔了自己身上的人性。

他啃掉石磊脸皮的一刹那,就不再把自己当人了。

人心,人性,重要么。

上午的阳光渐渐强烈,看样子应该是个晴天,莫征踱着步子,顺着大坑边缘往下走,坑比较深,坡比较陡,很难想象这是一只脚踩出来的,也证明了坑底的人生命力是多么顽强。

青娆缩在坑底苟延残喘,脑袋呈现出极不规则的形状,腰上还拴着一根藤条,一身绿衣都被染成了红色,估计不用多了,再来一脚,她就可以归西了。

与她咫尺之隔的,是她那可怜的主子,非常公司老板,他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她的衣服,再给他几秒钟时间,他就能把她吃进肚。

当然,人吃妖要比妖吃人文明的多,老板只吃妖核,不吃肉,如果时间允许,他甚至会仔细加工一下,蒸熟的妖核切成片,口感嫩滑q弹,跟猪腰子如出一辙,不过紧急情况下也讲究不了这个,掏个生的囫囵吞枣地咽下去也无不可,只是,他已经点到青娆的妖核所在,可惜隔着的那层皮,他无论如何探不进去了。

拦住他的是一棵树,冷杉。

树干端直,枝条轮生,是个坚韧不拔的小家伙,喜马拉雅山4000米以上的极寒地带都偶尔能见到它的身影,硬,是它的唯一性格。

老板的屁股压弯了一些枝条,看起来就像端坐在树尖上,稍显不雅的是,他坐得比较深。

不,是相当深,树冠顶端竟然从他的嘴里支出了一截,上面涂了些奇怪的颜色,就像野人部落狩猎时涂毒的长矛,阳光一晃,花里胡哨的。

树干堵满了口腔,因此他叫不出来,别人也就无从判断他的痛苦程度,此时莫征明白了为何石磊始终执着于受刑者的惨叫,因为依据其惨烈程度,执刑者可以判断手法是否足够漂亮。

不过观看老板浑身湿透的衣衫,以及他抖成筛子的身体,估计应该不是太舒服。

“嗬嗬”

被树干撑开的嘴里,一边溢着血,一边发出不利索的哼唧,也不知他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

也许在想,要是不这么饿,或者早上一百年,以自己的手段,不至于落到这副下场。

人就这怂样,往往到了“至于”的地步,才纷纷想起那些“不至于”的理由。

老板艰难地挪了挪眼球,看到了下方的青娆——这条服务了自己近千年的忠狗。也许千年以来的淫威还在,即便自己成了串糖葫芦,她也不敢放肆地盯着自己瞅,但是在她微微侧过去的脸上,自己分明看见,她在笑。

不许笑

不许笑!!

可是,这个笑容为何如此熟悉

好罢,临死之前,就在记忆的大海里捞一捞吧,也算回顾一下自己的生平。

那应该是个叫不出年份的日子了,原野上刮着大风,沙石飞舞,噼里啪啦地打在营帐上。

那天,自己刚出师门,遵师父的命令下山除妖,循着妖气走到了营帐外面,那是军营里最大的帐子,用了足三层羊毛毡子围裹而成,又用驼毛拧的绳子捆得结结实实,自己到了那,便看见,这样厚实的营帐都被鲜血打透了,帐子里面,妖气冲天。

自己掀开帐门走了进去,一地的破肠子烂肚子,胳膊腿甩的到处都是,妖怪拎着一颗琻军将士的头,高举着,喝着从断开的脖子里淌出来的血。

自己当时是什么心情来着?

已经忘了,毕竟这事快一千年了,倒是记得,当时并没有对妖怪的暴行感到愤怒,虽然门规有令——修行之人不得干扰凡间格局,但对于这些琻兵胡虏什么的,也断不会心疼就是了。

接着,便是一场苦战,若非师门所授尽是克制妖物的手段,这一架真是很难打得赢,最终妖怪被降服了,自己也挂了彩,按照程序,就该取了她的核,吃下肚子。

她的核在脐下三寸偏左,藏在腹股沟里,一般人是找不到的,自己嘛,自然有自己的办法,不料伸手去破膛取核时,妖怪却忽然笑了:

“奴家叫青娆,希望您能记住。”

“只要您不吃奴家,日后,奴家愿当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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