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青春校园>重生七零:娇妻有点甜>第162章馒头换糠包

而地下的东西,无论年代远近,都隶属于国家。

偷盗、贩卖,可都是违法行为,更别说,私开乱挖对古墓和山体造成的破坏,会给文物和环境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当然,犯罪分子可不这么想,他们往往穷凶极恶,为了金钱不折手段,这天喜若是和他们撞上了,怕是凶多吉少!

毕竟,在这山林里,想要杀一个人灭口,实在的太过容易,甚至仅凭着野兽之口,连毁尸灭迹的过程都可以省了。

“或许吧!咱们沿着这些痕迹先追上去,目测,她们走到是西北向,那里应该是落雁山主峰,白天我们能在村子里看到的断崖处,既然山里浓雾两个多小时自会散去,咱们就先循着痕迹追上去。”

落雁山的面积实在是太大,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找几个人,还真有点大海捞针的感觉。

辨认痕迹是猎户的本能,铁扇爷爷目光如炬,时不时还煽动一下鼻翼,活像是他家的那条大白狗。

只可惜,陪伴了他多年的大白狗实在是太老了,已经经不起这山林的折腾,要不然,铁扇爷爷肯定将它牵了来。

追踪持续了一个小时,几人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地开始补充体力。

农村里生活艰苦,除了支书拿出的几个白面馒头,其他几人可都是在吃粗糠咽野菜,好在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倒也不存在谁嘲笑谁。

霍临渊接过支书递过来的馒头,顺手和铁扇爷爷交换了一个野菜糠包,放在鼻端嗅了嗅,然后小口小口的品了起来。

“叔,你们平时就吃这个?”

铁扇爷爷接过白面馒头倒是舍不得吃,也顾不上郑秋明会用什么眼神看他,直接将白馒头塞进了口袋里,“平时哪有这个吃?我这不是怕在山里耽误事,临时让儿媳妇给做了点硬货!”

糠包虽然是熟的,但是又磕牙齿又糙嗓子的,当真是难吃至极。

霍临渊一小口一小口的品着,“你们村大部分人都是这个情况吗?天喜……郑天喜家怎么样?”

“天喜家呀!”老汉的眼中闪过几丝精明,捡着首长可能喜欢听的说,“现在都是公有制,集体劳动赚工分的,他们家只有两个劳动力,却有五张嘴,日子可算不上好过,好在天喜争气,书读得不少,但是钱却没有花多少,她这三年吃穿住都有学校补贴,回来的次数也少,那娃娃懂事,从县城回来也是经常走路,连路费都是能省则省,村子里的人提起她,倒是没有一个人不喜欢的。”

他从背篓里翻出一个军用水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女娃是一个好女娃,却奈何没有出身在一个好人家,这不,刚从学校回来没几天,她就碰上了这么多的破事,一个只知道舞文弄墨的女娃子被逼得背起竹篓到这深山老林里来挖那什么葛……她说那是葛,我们村里倒是没人认识,祖祖辈辈也不吃那玩意,跟个树根似的,也真不知道能不能吃!”

“葛?野葛?”霍临渊将糠包整个塞进了嘴里,近乎自虐的咽了下去,野葛他倒是认识,那玩意确实也能吃,丰胸的效果还不错,小妮子上山来是为了挖它?

开什么玩笑,葛根可是生长在潮湿低洼之地的东西,怎么会一路向着西北,走到了这里?

眼神四处逡巡,目光最终被一块石头吸引。

石头却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是它的下面有一截蓝色的布。

若不是霍临渊的视力足够好,在手电筒这淡淡的光晕下,怕是真的很难看见。

他将手电筒凝照于一处,很快吸引了其他几个人的注意。

布被铁扇爷爷放在手上捏了捏,几乎能够确定,“是天祥的!”

“不可能!”支书郑秋明一路爬上来累得屁都没有办法放一个,此时休息了半天,吃了两个馒头喝了大半壶的水才好不容易平息了大喘气,三个字一出口,一个饱嗝也跟着从喉咙里溢了出来。

“嗝……天祥……嗝……那熊孩子哪里能……嗝……爬到这里来?”

是呀!

一个大人都快累嗝屁了,一个八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爬到这半山腰上来。

上山前的路途不算,以一个大人的脚程,走到这里至少也得两个小时,其中还爬了两次陡峭的山崖,又是在黑灯瞎火的晚上,他们还有工具和手电,天祥可是什么都没有呀!

“虽然我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我能确定的是,这块布料确实的天祥的,狗子爷爷,你看看,这布料就是上次你问我讨过的,我儿媳妇自己用靛青染出来的,记得当时我怎么跟你说的吗?我说麻布虽然还有,但是靛青不够了,得过段时间才能染,而当时,铁扇娘就染了两尺,给铁扇做出一套衣服后,就只给天祥做了个裤头……”

“郑天祥……”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小警卫员这时接话了,“首长,据我调查,郑天祥小朋友进山时穿子背心、蓝色裤子,郑天喜穿得是长袖长裤的老式军装,和他在一起的男人穿得也是长袖长裤,不过是白色衬衫和黑色裤子,焰队长穿得有可能是作战服,老百姓说不太明白,只能确定是黑色的!”

“长袖长裤?”霍临渊喃喃接口,一碰上郑天喜的事情,他的关注点总是有点偏,看来这小妮子进山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还挺充分,若不是出了重大的变故,想来应该是能全身而退的。

就在警卫员小声汇报的时候,除了郑秋明,其他的几个人也在四处搜索线索,此时肖平爸指着东北方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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