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玄幻奇幻>古妖血裔(原来我是妖二代)>439 教皇和堕天使(为盟主“李佩云”加更)
不在他身边的情况,早早的就教他化妆。

我已经是个成熟的女装大佬了,要学着自己化妆。

秉着这样的思想,李羡鱼很认真的学了。

妆容精致程度差了点,不及右护法专业,但掩盖他从前的五官特征是没问题了。

一个穿吊带裙的金发美人从舞池里走出来,锁定了他们这一桌卡座,先勾搭李佩云,用德语叽里咕噜说了几句,李佩云没搭理。

就算他想,奈何语言不通。

金发女人目光又落在血骑士身上,但见他正和一个高挑的女装大佬聊的热火朝天,识趣的没上前搭讪,按照这个顺序,最后是在里昂和卡路里两人之间做选择。

卡路里惨遭淘汰,没法子,他太瘦了,卡路里燃烧过头,又高又瘦麻杆似的,想来床上功夫也厉害不到哪里去。在欧美,女人的审美还是偏向强壮英俊的男人。

不像某个国家,男人画个烟熏妆,打扮的不男不女,特别吃香。

身材匀称,长相帅气的里昂成了她的目标。

“嗨,帅哥,请我喝一杯吗。”金发女人朝里昂抛媚眼。

里昂看着他,没说话。

“请我喝一杯,你让我干什么,我都依你。”女人又说。

李羡鱼心想,这要是在国内,十有八九是酒托。但在国外,十有八九是约ao。

哎呀,早知道就不女装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欧洲,不吃顿西餐总感觉太亏。

但我现在这个样子,就不是吃西餐,而是对方吃中餐。

卡路里吹了一个口哨,用眼神疯狂暗示里昂。

原本里昂脸色有几分窘迫,这一下,立刻点头答应了。

一杯喝完,金发女人往沙发一坐,挨着里昂的身体,感受到他硬邦邦的肌肉,非常满意。

“你想我做什么呢?”金发女人媚眼如丝。

夜深了,是时候做些该做的事。她甚至暗示说,出酒吧左转,路口就有一家青年旅馆。

大家都看着里昂,眼神暧昧。

“做什么都行吗?”

“嗯。”

里昂咽了咽口水,踌躇着,犹豫着,憋了半天“去把单买了。”

“fuk!”

金发女人很愤怒的走了。

“哈哈哈”卡路里笑翻在沙发,血骑士摇了摇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苦笑。

李佩云用看傻子的眼神看里昂。

“”李羡鱼懵了半天,“他刚才是在逗那个女人?”

血骑士喝了口手里的啤酒,无奈道“不是,我保证,他比谁都想睡那个女人,但他做不到。”

“鸡儿早夭?”

“不,里昂有恐女症。他是教廷培养出来的杀手,十八岁之前从没有接触过女人。有的人会开放xg欲,变成一个种马。但有的人因为长期压抑,反而对女人产生了恐惧,不敢接触,害怕接触。所以他到现在还是个雏儿。也就嘴巴厉害,其实没什么胆子。”

李羡鱼想起初见时,血骑士调侃里昂的话。

原来是个最强王者。

“这不算什么,我见过一个更可怕的恐女症。”李羡鱼说“我有一个朋友,在他眼里,女人就是大便,越漂亮的女人越像大便。他拒绝与任何女人发生身体上的接触,哪怕握个手,他也恨不得砍断自己的手臂。甚至觉得和女人在同一个房间里呼吸是件很折磨人的事情。”

“那你在他眼里,一定是世界上最像大便的女人。”血骑士调侃道。

“”

血骑士的话,就像一道闪电劈进李羡鱼的脑海。

哎呦,不知道我的魅惑异能对金刚有没有效果,也许能治好他的恐女症也说不定。

从古至今,两种人是最惨的吃不到鸡的女人和一辈子没机会深攻鲍的人。

如果能因此治愈金刚的恐女症,不管从朋友的角度,还是金刚自己,都是一件大好事。

可是,万一没治好恐女症,反而让他因此对“李倩予”这号人物沉迷不可自拔,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于是,在酒吧的喧嚣中,李羡鱼默默打消了拯救金刚恐女症的念头。

我能因为任务卖弄风骚,但我不能忘记自己是个男人,女装大佬也是有尊严的。

“那接下来怎么办?”李羡鱼思绪回归,问了一句。

“不知道。”血骑士道。

“这样,我给你组织语言的机会。”李羡鱼说。

“可我真的没有想好。”血骑士耸耸肩“这件事要查,可是怎么查呢?时隔三十多年,当年垂垂老矣的卡舒布家主死了。“幕后主谋”红衣大主教也死了。唯一的线索,库尔特·卡舒布也略知详情而已,但远远不够当做重要线索。”

“所以教皇一点都不慌,都懒得出动亲自追杀,便是认定了你没法查清这件事。”李羡鱼感慨道“姜还是老的辣。”

“是啊,查案子这种事一点都不适合我,我更喜欢拿剑砍人,简单干脆。”

“可你砍不过教皇啊。”

血骑士沉默半晌“你这姑娘吧,有时候也是丁点儿不懂事。”

吐槽完,他苦恼的捏了捏眉心“这种案子,不管是谁来都没办法的吧。太难了,太难了啊。”

“其实有时候不需要刻意的去追求真相,也不要把自己逼的太急,想着要尽快的查清事情。抱着这样的心态,多半最后都要跪。”李羡鱼一口气喝了半瓶啤酒,指尖夹着酒瓶,摇摇晃晃“任何事情,只要做过,就会留下痕迹。就像铅笔在白纸上画过的笔触,你看不见,不代表它不存在。而只要存在,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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